欧洲人权法庭以法国监狱容量超载而给于处罚

法院认为,2019年一座入住率为197%的监狱中关押3名囚犯,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和第13条。

2008263
欧洲人权法庭以法国监狱容量超载而给于处罚

欧洲人权法庭(ECHR)以法国监狱容量过大而给于处罚。

根据欧洲人权法庭宣布的裁决,巴黎南部弗雷讷监狱的三名前囚犯因2016年至2019年关押监狱的拥挤程度而赢得了针对法国的诉讼。

法院认为,2019年在一座入住率为197%的监狱中关押3名囚犯(其中2名是法国人)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ECHR)第3条和第13条。

上述条款的第一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受到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第二条则包括“即使权利和自由受到官方当局的侵犯,每一个人都有权向当局提出申请,以要求保护他们”。

欧洲人权法院此前曾在 2020 年因类似情况对法国进行过另一起案件的判决,并判处法国政府向三名原告支付 4.6 万欧元的罚款,理由是它认为没有理由在此案中得出不同的结论。

法院还指出,罪犯在未使用国内法律的情况下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请是非法的。

法国媒体根据司法部数据获悉,虽然该国监狱密度已增至120%,但仍有1.5万名囚犯超出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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