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裁定阿迪达斯的“三道杠”标识不是商标
欧盟普通法院裁定阿迪达斯的“三道杠”标识不是商标,理由是它不具有区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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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普通法院裁定阿迪达斯的“三道杠”标识不是商标,理由是它不具有区分特点。
总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最高法院里的普通法院就德国运动服装和鞋类公司阿迪达斯(Adidas)的标识案作出裁决。
法院裁定,由三条平行线组成的阿迪达斯标志不具备区分特点,所以不是商标。
阿迪达斯的上述标识于2014年被欧盟知识产权局注册为商标。
一家比利时公司于2016年作出了取消上述品牌的决定。
阿迪达斯则为取消这一决定启动了法律程序。